作者在 2009-12-01 16:32:56 发布以下内容
一个朋友,以前帮一个朋友开发网站的一个模块,他一点技术都不懂,年龄又40多岁了。当时感觉他就是头脑发热霞折腾,心想你不懂技术不要紧至少要了解一点吧。后来他聘了个技术,没干几天把他的网站代码给拷走了,还用我给开发的那个模块专门做了一个网站。他起诉那个员工找到我到公安局给他作证,当时看出来公安局的人很不愿意给他处理这个问题,告诉他拷走的网站代码不好计算经济损失无法立案,他就回去整理材料继续起诉,好像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过了半年又出内鬼把他的域名给转走了,他又注册了一个.net的相同名字的域名,价值比.com的差远了,他的网站用户多半是知知道.com不知道.net的。
他总是犯一些在我看来很幼稚的错误,当时我就差没给他说:“你就别做这个了,你光这样抹黑走不知道还得赔多少钱浪费多少时间”。
今天偶然打开他的网站,真的吓了一跳,感觉就三个字“非常好”,以前看他在word文档中写的那些设想感觉像空中花园。当时就想都是拼凑的一些老掉牙的展示方式,根本没什么创新。现在他找人就做出来了,使用起来很方便很贴心。
搞技术搞的时间长了,脑子会被搞技术的那些模式左右。网站做的像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做的像开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