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 2011-01-22 12:37:12 发布以下内容
这样的定义不正确
1、无参函数的定义形式
类型标示符 函数名()
{声明部分
语句
}
2、有参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
类型标示符 函数名 (形式参数列表)
{声明部分
语句
}
3、可以有“空函数”
它的形式为
类型说明符 函数名()
{ }
例如:
dummy(){}
4、对形参的声明的传统方式
在老版本c语言中,对形参类型的声明是放在函数定义的第二行,也就是不再第一行的括号内指定形参的类型,而在括号外单独指定,例如上面定义的max函数可以写成一下形式:
int max (x,y)/*指定形参x,y*/
int x,y;/*对形参指定类型*/
{int z;
z=x>y?x:y;
return(z);
}
类型标示符 函数名()
{声明部分
语句
}
2、有参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
类型标示符 函数名 (形式参数列表)
{声明部分
语句
}
3、可以有“空函数”
它的形式为
类型说明符 函数名()
{ }
例如:
dummy(){}
4、对形参的声明的传统方式
在老版本c语言中,对形参类型的声明是放在函数定义的第二行,也就是不再第一行的括号内指定形参的类型,而在括号外单独指定,例如上面定义的max函数可以写成一下形式:
int max (x,y)/*指定形参x,y*/
int x,y;/*对形参指定类型*/
{int z;
z=x>y?x:y;
return(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