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 2006-11-30 18:27:00 发布以下内容
程序是由对象组成,这些对象具有一定特性并能执行某些操作,当前状态可能瞬间改变,但可始终依赖相互间完备文档想联系的对象。
面向对象的第一个原则是把数据和对该数据的操作都封装在一个类中,在程序设计时要考虑多个对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有些功能并不一定由一个程序段完全实现,可以让其它对象来实现,面向对象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实现代码的重复使用.
1. 所有的东西都是对象。
可以将对象想象成为一种新型变量,它保存着数据,而且还可以对自身数据进行操作。
2. 程序是一大堆对象的组合。
通过消息传递,各对象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如果需要让对象做些事情,则须向该对象"发送一条消息"。
3. 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存储空间。
可容纳其它对象,或者说通过封装现有的对象,可以产生新型对象。因此,尽管对象的概念非常简单,但是经过封装以后却可以在程序中达到任意高的复杂程度.
4. 每个对象都属于某个类。
根据语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的一个"实例"。一个类的最重要的的特征就是"能将什么消息发给它?",也就是类本身有哪些操作。